生态保护修复和荒漠化防治
生态保护修复和荒漠化防治
全省共完成造林7.8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完成4.78万公顷,封山育林完成3.01万公顷,为营造绿水青山,改善生态环境奠定基础。全省绿化村屯1453个,面积0.16万公顷,有效地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绿化道路1110.9千米,面积0.08万公顷。全省公布116个义务植树接待点,新建义务植树基地415个,面积0.09万公顷。义务植树株数2207万株。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造林绿化责任。国家“三北”工程建设40周年表彰大会上,有1人荣获绿色长城奖章、8人荣获先进个人,拜泉县、望奎县等7个单位荣获先进集体。争取省财政安排造林补助资金1107万元,乔木林造林补助标准由200元/亩提高到500元/亩,与三北工程造林标准全部拉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