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管理
草原管理
2018年,全省草原面积13.8万公顷。利用7个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地面路线调查数据和气象数据,采取遥感等“3S”技术,对全省草原植被生长状况进行了监测和分析。全省草原鲜草总产量1294.9万吨,折合干草约478.4万吨,较上年增产17.9%。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平均为82.5%,较上年高2个百分点,草原综合植被盖度75%以上草原面积占比77.3%。通过落实草原禁牧制度,依托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和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等国家项目,采取围栏封育、补播改良和人工种草等措施,对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原进行生态保护修复。松嫩草原区实现禁牧草原面积5.62万公顷。全年,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亿元,实施围栏封育0.16万公顷、补播改良1.54万公顷、人工种草0.05万公顷。对牧业半牧业县草原开展了退化、沙化、盐碱化状况监测工作。组成督查组,分别于3月和5月对所担负的省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片区开展2次督导检查。组织核查国家下传的卫星监测热点29个,经核查全部为非草原火点。全年,全省未发生草原火灾。通过开展全省草原资源清查工作,进一步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完成全省15个牧业半牧业县(市)、农垦系统和部分完成草原资源清查县(市、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草原面积基数8.66万公顷,划定基本草原7.17万公顷,划定比例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