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管理
湿地管理
全省湿地保护率由2009年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的38.8%,提高到50.7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累计退耕还湿2.36万公顷。针对退耕还湿情况开展深入研究,编制黑龙江省退耕还湿研究报告。通过制定实施《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黑龙江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发布《黑龙江省湿地名录》等实际举措,使湿地保护率稳步提高。通过恢复湿地功能、扩大湿地面积、实施栖息地保护和科研监测等工程,有效改善和提升湿地生态状况和保护管理能力。组织开展2018年度湿地草原清理及《黑龙江省湿地名录》数据修正工作,对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和黑河四个市湿地名录开展核查修订工作。组织专家考察9处国家湿地公园,完成省级验收工作;配合国家林草局湿地司考察验收国家湿地公园;配合驻黑龙江省专员办完成太阳岛等4处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国家林草局西北院和华东院完成了三江重大湿地恢复工程和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的中期评估工作。开展中央和省级财政湿地补助项目检查,主要是依据项目方案对项目完成、执行情况进行摸底检查并汇编成册。推进河仁慈善基金会、保尔森基金会(美国)黑龙江湿地项目落实,推进相关湿地合作项目开展,签署了黑龙江湿地培训项目总体协议,开展湿地合作项目省外培训;组织开展2018·黑龙江湿地日暨哈尔滨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宣传活动,举行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哈尔滨市首家“湿地学校”、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科研监测基地”挂牌仪式。组织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工作,哈尔滨成为首批国际湿地授牌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