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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管理

自然保护地管理


  召开机构改革后首次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座谈会,调整黑龙江省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经国家林草局批准,碾子山、达勒晋升为国家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总数增加至66处,其中,国家级41处、省级25处;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专项行,八部门联合下发《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地方林业保护地大检查督查工作部署动员会,联合驻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下发《全省地方林业自然保护地大检查专项行动督查方案》,组成14个督查组,依据有关自然保护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围绕保护地大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对地方林业各类保护地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专项行动督查工作。做好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报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初审16余处公园总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决策部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确认等工作。完成“十三五期间重点推介森林旅游地”推荐及“国家森林小镇建设试点”审核把关工作,确定胜山要塞、乌苏里江、火山口、牡丹峰4家国家森林公园参加国家评选。统计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需求,编制《黑龙江省森林公园林相改造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