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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和森林防火

生态建设和森林防火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坚持绿色发展”的指示精神,以实施天保工程为重点,严守生态红线,全力推进森林资源保护与培育。2018年,完成更新造林17.4万亩、森林抚育521万亩,同比上年有林地面积增加18万亩、森林覆被率增加0.17个百分点、森林蓄积净增2946万立方米,单位公顷蓄积达到117立方米,林分结构进一步优化。严格林地保护管理,强化林地用途管制,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退耕还林1.96万亩,清理收回林地8613亩。病虫鼠害防治面积110万亩。稳步推进东北虎豹公园试点和东京城、林口、东方红三个林业局森林经营方案实施试点。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开展隐患排查和“三清”工作,坚持人员、机具、装备、物资、备品、车辆“六落实”和“打早、打小、打了”方针,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火情预警、扑火指挥、灭火作战、安全避险能力,连续10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为全省粮食实现“十五连丰”发挥了重要生态屏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