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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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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截至年底,分行资产总额2513亿元,贷款余额2139亿元;发放贷款492亿元,在经济下行和累计政府债置换765亿元的背景下,连续三年保持贷款余额正增长。中长期贷款余额及棚改、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领域市场份额稳居省内金融机构之首。
  引领作用发挥 深化银政合作。推动国家开发银行总行与省政府签署新一轮合作协议。通过协议带动入库中长期项目160个,申贷额1130亿元。创新融资模式。持续加大PPP模式推广,发放全省首笔保税物流中心PPP项目贷款4亿元,向海伦市发放农村公路PPP项目扶贫贷款1.7亿元。利用民企贷款政策,通过对哈投集团综合授信支付民企欠款,开创支持民企新模式。降低融资成本。全年新放贷款平均利率4.72%,低于全省1.19个百分点。存量人民币贷款平均剩余合同年限15.7年,体现开发性金融资金大额、长期、低息优势。助力资源整合。作为唯一金融机构全程参与七大产业投资集团组建,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向七大产业投资集团意向授信850亿元。
  服务战略重点 支持民生保障项目。全年,发放棚改贷款180亿元,累计发放1336亿元。发放扶贫贷款17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及象屿、珍宝岛等产业扶贫项目。驻村工作队在扶贫一线工作,助力富裕县忠厚乡蓬生村通过国家脱贫验收。不断扩大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发放贷款80亿元,实现对省内在建快速铁路、哈站改造及哈尔滨地铁1、2、3号线等重大项目支持“全覆盖”。破题介入国企改革项目。向北大荒发放贷款12亿元,重点支持粮食采购及收储。向一重集团发放贷款5亿元,支持核电设备制造。继续保持龙煤集团营运资无还本续贷6亿元,助力其脱困转型。创新模式支持民营企业项目。成立支持民营企业领导小组,发放首批民营企业流动性支持专项贷款6500万元。开拓对俄业务。在习近平主席9月访俄期间,推动与俄外经银行签署120亿元境外人民币贷款协议。全年,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187亿元,累计发放316亿元,重点支持“一带一路”项下中俄贸易往来。
  管理和服务质效提升 优化绩效考核方案,完善“红黄绿”“红黄牌”考核机制,推进完成总行考核任务。编制流程汇编、岗位职责手册,将“法治三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权责意识)对应落实到制度建设、流程梳理、强化职责工作中。全面落实监管要求,开展合规自查8次,整改问题56个,对11个项目开展责任认定,处理违规责任人15人。全面落实信贷管理“十项达标”要求,考评位列省级分行第4名。营运业务全年“零差错”,提升营运质效。

(王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