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018年,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完成《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并上报国家部委备核。开展全省村容环境“三清理一绿化”专项行动,印发实施方案提出整治任务、标准要求和时间安排,各地累计清除农村积存垃圾超过70万吨,清理各类废弃构筑物和私搭乱建9300余处。积极开展农村室内厕所改造,编制完成《黑龙江省农村室内厕所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明确提出农村室内户厕改造路径和设计、施工等相关技术标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农村室内厕所改造及室外公共厕所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18—2020年)》,组织各地核实上报改造计划需求,科学分解任务,建立调度制度,加强进度督导和检查,全省农村室内厕所改造开工6.58万座,完成年度任务目标。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提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坚持“先试点、后推开”原则,确定10个试点县、非试点县的59个乡镇和189个行政村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县、乡镇和村。组织召开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产品展示和技术交流座谈会,20余家国内知名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生产企业参加座谈,为搭建县(市)政府和设备生产企业合作对接平台奠定基础。开展第二轮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排查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92处。
(贺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