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8年,全省棚改开工13.02万套,开工率113.3%,基本建成14.88万套,基本建成率141%,货币化安置率63.4%,完成投资179亿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争取债券额度75.7亿元,分解下达国家补助资金78.51亿元,省级补助资金2.97亿元。全力推进棚改回迁安置,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抓好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棚改逾期未回迁安置问题整改的通知》《关于签订棚改逾期未回迁安置项目包保责任书的通知》等,严格落实问题项目台账管理制度,每月梳理汇总各地棚改逾期未回迁安置项目整改进展,及时掌握各地推进情况。明确棚改逾期未回迁安置问题整改标准,要求各地逐项目建立完备整改档案。制定下发《棚改逾期未回迁安置问题整改情况督查工作方案》,对进展缓慢市县进行约谈,对哈尔滨桦树二期、安埠商圈等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棚改逾期未回迁安置项目进行实地督查督办,棚改超期未安置的4.68万户中已有2.8万户完成回迁安置,5年以上未安置的3.94万户中已有2.31万户完成回迁安置。加强棚改工作监管,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防范棚户区改造中逾期未回迁安置、征收补偿纠纷等问题发生。下发《关于实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责任制的意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执法检查,下发整改督办函,确保工程质量。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印发《关于对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的通知》《关于加强公租房租赁补贴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效推动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盘活闲置公租房8300套,公租房累计分配36.9万套,分配率94.5%,完成国家2018年底前分配90%以上的任务目标。
(贺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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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佳木斯万兴一队棚改项目 (省住建厅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