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
2018年,黑龙江省出台《黑龙江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专项督察,严厉查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开展重污染天气下污染成因监测。全面升级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实现省域未来3天短期和7天中短期的趋势预测和对指定时空尺度大气污染扩散条件的综合分析。建设移动清洁空气动态管理平台App,可动态展示全省13个市(地)各点位5分钟数据并对实时数据进行预警。全省各市(地)配合第三方完成地表水采测分离工作,完成了3941个样品的分析任务。开展2期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的监测工作,形成《2018年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研究报告》。全省土壤监测点位共有52个,完成52个有机样品和145个无机样品79项指标的实验分析,出具有效数据1.6万个。对全省土壤详查工作进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共审核样包总数573包,全部提交国家系统。完成了2017年度环境统计和季度直报工作,编制了环境统计年报和环境状况公报。完成全省1448家重点工业企业、254家大型畜禽养殖场、239个集中式治理设施和生活源的环境统计。全省51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完成年度自查和数据上报工作,重点解决伊春15个区的地表水考核断面的设定和调整。对哈尔滨、牡丹江和伊春等所辖的8个生态县域进行现场核查。全省13个市(地)的38个县域和111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持续开展中俄跨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中方单方面完成4次中俄跨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工作。首次与俄部分城市开展了大气环境监测数据交换,国际环保合作和交流不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