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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保护

自然生态保护


  2018年,黑龙江省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划定红线总面积14.3万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31.6%,保护了全省54.1%的森林,56.2%的河湖、湿地和27.5%的草原等重要生态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洞庭湖下塞湖矮围整治问题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精神,梳理出3类共性问题和需要集中整治的13个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治工作积极推进。持续深入开展“2018绿盾”专项行动,共核查人类活动点位4760个,其中问题点位2421个,整改完成率54.03%。科学界定自然保护区边界,依法依规调整20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截至2018年底,黑龙江省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9个、省级自然保护区75个,拥有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居全国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