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能力建设
环保能力建设
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环评、辐射安全许可审批时限分别压缩50%,网上审批率100%。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开展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场、小煤矿淘汰、水源地保护、医疗行业辐射安全检查和闲置放射源清查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全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落实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对重点工作组织同步新闻采访,在省、市广播电视台和报纸开设专栏(版),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共刊发播发稿件4000余篇。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开放环保设施,累计接待8639人次。推进环境信息政务公开,报送信息1100余条。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获得国家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资金共2.7亿元。完成13个市(地)空气自动站仪器标准与国际接轨的转换工作。完成8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并与国家联网运行,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预警年准确率达到84%。完成3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并与国家联网试运行。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完成了清查建库和4.3万余家污染源入户调查,初步建立了内容详实可靠的污染源数据库。环境法治建设稳步推进,依据省委书记张庆伟“要发挥法治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作用”的批示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启动。“互联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大数据推广应用。科技支撑作用强化,7项水专项课题通过国家验收,环保产业发展态势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