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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资源及台站管理

频率资源及台站管理


  认真执行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与频率台站管理各项业务要求,积极做好无线电业务许可工作,协调保障民航、铁路等行业及国家重点工程的用频需求,年度完成行政审批、许可157次,核换发无线电台站执照4443份,收缴频占费354万元。为大力推进5G系统部署,组织开展3400—4200MHz和4500—5000MHz频段卫星地球站等无线电台(站)清理核查工作,全面掌握5G系统中频段现有无线电台站使用情况,列出干扰保护清单。全省范围内开展798—960MHz频段内数字集群、公众移动通信、铁路专用移动通信(GSM—R)等各无线电系统的频率使用率评价工作,结合国家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要求,进一步提升无线电频率使用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