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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教育

普通高中教育


  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 全省加强薄弱学校改造,推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强化省、市两级示范性高中建设。省教育厅以《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达标学校标准(试行)》和评估细则为依据,开展全省普通高中薄弱学校统计,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推行以市(地)为单位的年度改造计划报备制度。发挥示范性高中引领作用,依托校际合作、学术联盟和现代教育技术,推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编制“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学校建设规划库,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黑龙江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下发各地并报教育部备案。
  深化普通高中评价制度改革 以全省普通高中探索高考综合改革实践路径相关项目为抓手,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全省确认省级“探路”项目144个,涉及学校130所,分别在课程体系建设、课堂教学改革、学生发展指导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四个领域开展探索,在教师编制、专任教师、校舍教室、教学研究、经费投入等方面,建立基本实践模型。推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推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落实和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建设。两次举办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指导现场培训会,培训全省各市(地)、企业总局教育局业务副局长、中教科(处)长和普通高中校长700余人。
  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以《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为指导,推动全省2个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试点实验区和35个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试点学校工作。不断加强全省普通高中国际班管理,在开展全省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年度招生计划调整、下达项目批准书和核准学费等方式加强监管。与北部战区空军合作,加强青少年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管理。落实《北部战区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少年天空”深度培养计划》,启动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丰富青少年航校培养模式。
  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以《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为指导,全面深化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结合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制定全员培训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新课程培训工作,分年度、分年级、分学科开展针对教育行政干部、教研员、普通高中校长和教师的全员、多轮培训。结合教育部普通高中三科统编教材,启动开展新教材骨干教师和教研员培训。
  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 印发《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毕业班级补课行为的通知》,细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政策要求。统一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放假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普通高中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对违规学校和个人通报批评。
  加强教育信息化应用指导 组织一年一度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全省累计参与教师180118人。启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项目试点工作,全省40所中小学校列入试点名单。举办3期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培训班和4届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活动,参与全国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和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100余项作品在全国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