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概况

地方志

概况


  地方机构改革后,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组织开展并配合省委办公厅督促、检查、指导全省地方志工作;拟定和报送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省级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编写地方史,开展对全省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编写地方史的业务指导;开展当代黑龙江史的研究和业务指导工作;征集、整理、编纂、保存党史和地方志文献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史志理论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史志资源;推进和指导全省方志馆(室)和史志信息化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2018年,完成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调整工作;完成省志总编室总编辑、常务副总编辑、责任编辑和组成人员调整工作;完成省地方志书终审委员会主任调整工作;完成省志总体规划的调整工作。志书、年鉴、旧志整理、方志馆建设以及督查调研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