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健康行动计划 全省启动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并纳入2018年黑龙江省政府33件民生实事。制定下发《2018年度黑龙江省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完善妊娠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高危人群管理、救治体系建设、评审和诊疗预案等制度,维护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健康。制定下发《黑龙江省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升新生儿安全管理、新生儿复苏能力、儿童营养改善干预、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儿童早期发展内涵建设,保障儿童健康水平提高。加大妊娠风险筛查评估,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现艾滋病母婴“零传播”。改革完善生育服务管理,在全国率先开展取消再生育审批试点。推进重点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配置率超过国家要求9.7个百分点。全年住院分娩出生15.4万人,二孩及以上占比29.68%。全面实施新市民健康行动、扶贫幸福行动,将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死亡家庭每人每月补助分别提高至430元和560元。
(周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