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药政管理
概况
从1月开始,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全国各省最新中标(挂网)价格为数据来源,建立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产品价格日常联动制度。实施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印发《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从11月1日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在全省全面实施。组织制定全省第一批短缺药品清单,开展清单内药品直接挂网工作,建立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组织召开短缺药品会商联席会议,统筹推进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结合保障贫困人口用药需求,印发《关于做好贫困人口用药保障的通知》,探索县域医共体内贫困人口用药县级统一采购配送的基层药品供应保障新途径。强化国家谈判药品临床使用。与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国家谈判药品临床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黑龙江省医保纳入特殊药品管理的22种靶向药品暂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考核。印发《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具体意见的通知》。完成进口抗癌药品降价工作。分两批完成31个国家谈判药品价格调整工作。与陕西等14省结成抗癌药品集中采购联盟,完成47个进口抗癌药品联合议价采购工作,平均降幅15.54%。完成集中采购药品首次价格联动工作任务。以相关省市新一轮集中采购中标价(挂网价)为数据采集来源,组织开展集中采购药品首次价格联动,7月1日起,联动结果全面执行,平均降幅12.3%。开展两批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增补工作,增补高值医用耗材4853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