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收支构成

收支构成


  2018年,全省城乡居民收支稳步增长,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要认真研究解决。
  收入增长内生动力不足 从城乡居民收入构成看,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主要依赖政策因素拉动,未来城乡居民增收压力不容忽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6.4%,其中,4.6个百分点是靠工资和转移收入拉动的,两者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2.6%,财产净收入贡献率为4.1%。黑龙江省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经济增长较上年放缓,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后劲不足。养老金收入增长力度减弱,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分别比上年增长5.5%和4.0%,2017年分别增长6.0%和4.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0%,其中,3.8个百分点是靠转移收入拉动。转移收入中的66.1%来自于政策性惠农补贴。黑龙江省是全国大豆主产区,2018年大豆补贴亩均增加150元,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贡献较大。
  消费价格上涨抑制生活水平提高 2018年,黑龙江省城乡居民收支保持稳步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分别增长4.3%和7.0%,消费支出实际分别增长7.1%和6.5%。其中,城镇居民收入实际增速为9年来新低,农村为4年来新高。在收入增加额中,城镇较上年人均增加1745元,其中有572元被物价上涨抵消,占到增加额的32.8%;农村较上年增加1139元,其中有253元被物价上涨抵消,占增加额的22.2%。消费增加额中,城乡分别有398元和209元是用来应对消费价格上涨,占全年消费增加额的22.5%和23.4%,即每增加100元消费,城乡居民分别要有22.5元和23.4元应对物价上涨。消费构成中,食品、居住、医疗和教育等刚需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城镇为65.6%,农村为71.2%。2017年起,医疗保健消费价格指数快速上涨,达到110.4,2018年虽较上年回落,但仍为八大类消费中最高,为108.6,由此致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消费人均分别多支出199.5元和161.2元,拉动城乡居民消费增长1.0和1.5个百分点。
  问题关注 为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及生活质量,应密切关注相关问题,即:重点关注关停小煤矿职工安置问题;关注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推进落实情况;关注全省经济发展走势;关注2019年粮食种植结构调整、惠农补贴政策调整及粮价走势;密切关注非洲猪瘟疫情;关注企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养老金离退休金增长落实及民生保障政策实施情况;控制好物价水平。

(林松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