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民族团结龙江行”宣传报道活动,省内各新闻媒体集中报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事迹30余次。以“中华民族一家亲”为主题,组织民族职业学院民族歌舞团到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黑河市爱辉区、海林市等民族地区进行慰问演出。在牡丹江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经验交流现场会,首次请省内参与创建活动的重点学校校长实地参观考察牡丹江市江南实验学校和牡丹江市朝鲜族中学。结合推荐全国示范单位工作和省内示范单位“回头看”工作,在对省内32个示范单位实地考核基础上,向国家民委推荐10个候选单位。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牡丹江市江南实验学校、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萝北县东明朝鲜族乡、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实验小学5个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