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 2018年,哈尔滨市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召开市委深化改革组会议10次,研究审议改革方案45项,组织开展改革督察55次,深入到40余个街道、社区、村屯和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完成改革任务140项。制定出台《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为全市1.6万户小微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2.57亿元;在新区复制推广国家自贸区经验69项,在综合保税区复制推广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改革事项41项;对全市147户国有企业、2.83万名职工完成企业界定、人员身份认定和经济补偿金核拨程序,共拨付经济补偿金3.23亿元。为全市6318家单位,32.3万名机关事业职工建立养老保险新制度,上线率达97.6%;在全市134家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90%;推进市域内70%以上的二级公立医院参与医联体建设,在全市建设健康小屋97个,免费为居民提供疾病筛查服务。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2074个,300个村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任务。制定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管理正面和负面清单25条。出台《哈尔滨市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实现382条河流、12座湖库河长制全覆盖。完成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任务,精简机构18个,精简比例56%;对29个部门357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流程再造,精简要件43个,精简事项58项,压缩工作日187天。
(汪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