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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改革

重点改革


  2018年,62项重点改革任务完成41项,其余均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清产核资顺利结束。完成100家新型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见单即付”信用贷款模式探索实施。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改革成效显著,病虫害统防统治29万亩,配方拌肥27万亩,回收农药残液20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扎实推进。铁路“三供”、社保移交地方工作有序实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通过省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