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
社会事业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4%,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54.8亿元,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城镇新增就业1705人,职工“五险”扩面3933人。全面完成城镇低保复查工作,动态调整城乡低保对象4699户、6052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各类救助资金3814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万余人次。完成重度残疾人类别等级重新审核工作,调整降级239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97万元。积极发展养老事业,新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3所。投入3532万元,实施城乡中小学维修改造、城区学校塑胶跑道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25个,县第三中学恢复运行,高考取得历史性突破,林甸学子实现清华梦。完成县妇幼保健院和3个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城乡医疗诊疗能力不断增强,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和黑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林甸龙江剧艺术中心获评全国优秀基层院团。投资3232.2万元,历时两年完成自来水厂升级改造,新建改建城区供水管网130千米。县客运站移址新建完成主体工程。全面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绿化街区15条,栽植花木3.6万株,市容环境持续改善;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5个“一二类”问题完成整改。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引导,推进秸秆打包离田,实现秸秆全时全域禁烧。全面实施河湖长制,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有效加强。深入推进“绿盾2018”行动,认真开展26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已销号解决16件。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完成回迁安置55户,办理19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首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