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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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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7万元,居民医保补助提高至490元。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到540元/人·月,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344元/人·月,全年发放低保金2500余万元,各项救助资金761万元。新增就业86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697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6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