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生态环保

生态环保


  有序推进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与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严格实行市、乡、村三级河湖长制,在24条重点河湖设立37个水质监测点,实现实时监测。建立秸秆禁烧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全域禁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72.4%,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