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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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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医保统筹基金“预付制”改革,城镇职工住院医保报销限额统筹基金由3万元提高到8万元,最高限额提高到18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医疗报销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外伤住院患者医疗费核销比例由35%提高到80%,医疗保障水平处于绥化前列。累计为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减免费用280万元,报销费用1300余万元。推进创业就业,组织专场招聘会5次,新增就业602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筹集慈善款物560万元,救助贫困群众1.4万人次。实行低保动态管理,为城乡1.8万户家庭发放低保金97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上线经办率实现100%。为城镇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