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 扶贫项目全覆盖,整合涉农资金2.4亿元,新落实各类扶贫项目36个,种植、养殖、光伏等产业扶贫项目达到178个,6209户贫困户户均增收3700元。开发农村保洁、道路管护、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公益岗位,2150户贫困户实现就业增收。金融扶贫扎实推进,累计发放扶贫贷款3.12亿元,受益贫困户5671户,做到“应贷尽贷”。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1909户,自然屯安全饮水工程实现全覆盖,提前打赢安全住房和安全饮水两大歼灭战。扶助贫困学生7919人次,因贫辍学失学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四重保障机制,贫困人口健康保障实现全覆盖。贫困村“三有三通”任务全部完成,达到出列标准。坚持志智双扶,深入推进“走百家、出百招、得百赞”活动,落实“十件实事”1.36万件、“千元增收计划”项目3865个。顺利通过各项检查,脱贫攻坚先后接受省审计厅、国家审计署驻哈办、省委第六巡视组、华中师大调研组等检查督查8次,2018年12月13日顺利通过市级脱贫验收初审。综合贫困发生率降到1.11%,4300户、9495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在已脱贫出列21个贫困村基础上,剩余29个贫困村全部达到出列标准。
(中共绥化市委史志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