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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交通安全“守护神”——全省道德模范黑龙江绥化支队曹文玉

做交通安全“守护神”——全省道德模范黑龙江绥化支队曹文玉


  曹文玉,男,196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87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为绥化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北林大队大队长。从入警那天起,双休日、节假日便从未休息过。他曾三次手术都是刚下手术台便返回单位继续工作,在办公室一边点滴,一边部署工作,也是交警们司空见惯的场面。2011年,全省开展的“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会战中,当时,背部长着肿瘤的曹文玉常常被病痛折磨的直不起腰来,他到医院检查时,随身穿的警服已被脓血渗透。刚下手术台又返回了工作岗位。2012年7月,绥化市区遭遇数年罕见暴雨,积水严重,交通濒临瘫痪,他在水中连续奋战7个昼夜,监测水位,疏导交通,救助困在水中的群众,他因为昼夜连续奋战晕倒在水中。2013年7月15日清晨,绥北路24—25千米处路段被洪水淹没,交通中断。曹文玉带领民警冒着被洪水冲走的危险,设置标志,疏导被困车辆,在双腿被泡浮肿溃烂的情况下,连续奋战,直至险情排除。对违法驾驶人他一直严守法律的天平平等对待,无论地位高低、亲疏远近,一律严处严罚。扎根基层31载,凭着对交管工作“情有独钟”的挚爱,他始终致力于钻研交通管理工作;任基层交警大队长11年,他勇于打破常规管理模式,大胆探索创新新时期交通管理模式,打造“路畅民安”的交通环境。他先后10次被评为黑龙江省交通监理系统和公安交警系统交通管理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绥化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四次。2008年荣获首届“创建平安感动绥化”十大新闻人物,2009年初,荣获黑龙江省公安系统十大新闻人物,2010年荣获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2011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4年初,被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授予“先进基层队长”光荣称号,2015年,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他所在的大队被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授予“2011年度全国公安优秀基层单位。”2017年,荣获第六届全省道德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