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老干部工作
老干部工作
改革开放40年老干部工作
1979年2月,按照中组部《关于加强老干部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要求,在地委组织部成立老干部科,专为老干部服务的工作机构,从此,全区开展老干部工作。1980年9月,地区成立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并下设老干办,同时建立老干部活动室。1983年11月,地委决定设立地委老干部局(正处级规格),归口地委组织部管理。1984年10月,1200平方米的地林直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活动中心后于1996年、2002年两次加层扩建改造成2100平方米;又于2008年10月通过与金马集团置换的方式,新建3100平方米的老干部活动中心,同时,开办地区老年大学,主要面向地林直离退休干部进行招生。自全区老干部工作开展以来,始终贯彻党的“老干部离休退休以后,一定要很好地安排照顾,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还要始终从优,并注意很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的基本政策。1990年8月,地委、行署、林管局下发《关于离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全区各级组织及老干部工作部门,按照地委、行署文件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发挥老干部作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老干部的离休费和医药费基本不拖欠;一次性解决企业离休干部工资与机关事业“拉平”问题;地林直老干部活动中心进入省级模范标兵行列;全区老干部统一管理、建立完善“三个机制”和创建“老干部之家”等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自1996年以来,历任地委、行署主要领导上任伊始首先看望老干部,并征求意见。坚持每年都为老干部做好事、办实事。1998年8月,地委办、行署办和管局办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地林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1月,印发《地林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记账就医管理办法》,两个《办法》执行有效解决地林直老干部医药费报销不及时问题,同时,也解决老干部医药费管理浪费问题,对年报销医药费不足8000元者,给予差额营养保健金。2000年,地委、行署给地林直67名离休干部分配经济实用住房。从2002年开始,每年都对老干部进行免费体检。2003年以来,地林直老干部党总支针对老党员年高、多病行动不便和在外地居住、流动大的特点,创新过组织生活实行“两会一访”制度。2003年8月,全省老干部工作现场会在大兴安岭地区召开,地委、行署在会上介绍经验。地林直老干部党总支曾4次被省委组织部和老干部局授予先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称号。自2006年以来,地委老干部局每年结合老年节庆祝活动,相继举办“老年文化展演”“和谐伴侣表彰庆典”“活动中心大楼落成、老年大学揭牌、《晚情系兴安》一书发行典礼仪式”“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文艺演出”“为老干部集体祝寿庆典”“纪念老干部工作建立30周年”“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文艺演出”“庆祝重阳节老干部趣味运动会”和“老干部庆祝重阳节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文艺演出”等大型品牌活动。在老干部工作者队伍中,先后开展“满意在老干部”“创建老干部之家”“争当老干部好儿女”主题实践活动。时任地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张春懿、黄丽,先后被中组部授予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称号。地委老干部局曾3次被省委组织部和老干部局授予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4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2017年6月,地区设立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为地委派出机构,与地委老干部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2018年12月,地区机构改革将地委老干部局并入地委组织部,在地委组织部加挂地委老干部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地委老干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