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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地委办公室工作

地委办公室工作

改革开放40年地委办公室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地委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地委办公室积极主动为林区经济发展服务。1979年开始,地委办公室对“五定五保”、中幼林抚育、节约烧柴等进行调研,向地委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被地委采纳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1988年,认真宣传贯彻《保密法》,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1989年开始,先后创办《政研信息》《大兴安岭政研》《大兴安岭通讯》《工作动态》《领导参阅》《重要信息摘编》等刊物,在不同时期服务地委决策。1990—1997年,地、县两级党委办公室增加信息工作力量,建立信息网点486个,聘任兼职信息员695人。1990—1998年,围绕地委“避危兴林、再次创业、加快发展”和“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工作思路,撰写《大兴安岭地区新兴产业的发展状况与对策》《大兴安岭生态林业建设》等调研报告。1993—1996年,为落实省委12件大事,采取跟踪检查办法,在《督办与反馈》刊物上通报工作进展情况。1996年,制定《办文办会工作程序》。1998年,在全区开展保密技术检查,重点对泄密数据光盘进行查缴,有效堵塞各项漏洞。2003年以来,围绕地委中心工作,撰写《关于大兴安岭林区开发建设40年的回顾与思考》《完善生态功能,保障生态安全,将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等理论文章。2007年,全省党委办公系统信息工作现场会在地区召开,进一步推进了地区党委办公系统信息工作的开展。2004—2010年,地委把督察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将县级党委政工例会和党群部门工作例会作为督办重点来抓,实行地委、行署联合督查,有效地提升了督查督办工作效能。2005—2010年,启用地委OA系统,公文校核实行“三步校核法”。2006—2010年,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增加人员编制,购置检查设备,将保密法制教育纳入处级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计划。2010年以来,上报的《漠河县兴安镇段凌汛灾情严重》《大兴安岭地区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30余篇信息被中央办公厅采用。2011年以来,先后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十二五”时期保密事业发展规划》《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定密工作制度》等12项制度,保密管理工作体系更加完备。2012年,与公安、信访、防火等8个部门建立紧急信息对接机制,提高紧急信息报送质量。2015年,改进“大督察”工作机制,从幕后“三服务”向前台“抓落实”转变。2011—2015年,严格控制文件数量,研究制定相关规定和措施,进一步改进文风。2016年,坚持“一文一事”原则,严格公文格式、内容审核,确保公文质量;创新领导送阅机制,每周将上报、下发的各类信息归纳整理并编发《信息摘报》,及时报送地委领导传阅;制定《关于建立大督察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察、联合督察等形式,督察工作得到地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017年,根据确定的重点督办事项,坚持日常跟踪督察、季度综合汇总,及时准确掌握各项工作进展;公文拟制严把“三关”,处理过程突出“快、严、准”,确保公文传办更加规范高效。2018年,起草各类讲话、访谈等重要材料112篇,多篇文稿在《黑龙江日报》《奋斗》等党刊杂志上发表;处理各级各类来文(电)1100余件,分发中央、省、地各类文件3.6万份,承办各类会议142个,协调地委主要领导走访、调研、考察活动62次;报送各类信息600条,上报的“煤改气”专题信息得到李克强总理批示,这是全省各市地唯一得到总理批示的信息;确定重点督办事项70项,每项工作形成督察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性意见。地委督察室多次获全省党委系统督察工作标兵单位称号。同年,全力推进涉密载体销毁中心设备运转工作,彻底结束没有固定场所和专业设备销毁密级文件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