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概况
2018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和地委年初工作部署,先后开展8次暗访,全区立案256件,处分256人,其中一把手占16%。突出服务经济发展,2018年,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亿元。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2起,处分97人,通报曝光31批次、58人。对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4名干部免予或减轻处理,对6件反映不实举报进行公开澄清。开展扶贫领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资源领域、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全区查处扶贫民生领域案件37件,处分38人;查办孙金堂实际操纵非法经营加格达奇区殡仪馆案件、何志英截留拆迁款、挪用棚户区改造购房款案件;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6件,有2名村主任被罢免,1人受到留党察看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对张典君、刘明印采取留置措施;查处杨树海破坏资源案件;13件房地产重点信访问题得到全部化解。严厉惩处,反腐败呈压倒性态势。地委对61家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发现问题879个,问题线索341件。全区受理信访举报1171件次,同比增长72.2%;立案729件,同比增长42.9%;党纪政务处分712人,同比增长40.2%;查处处级干部56人,同比增长211%,其中处级一把手16人;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86件,采取留置措施18人,移送司法机关31人。地本级立案92件,同比增长39.4%。对涉肖案件20余名副厅级、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对涉肖的处级干部问题线索立案3件、处分3人。严肃处理具有普遍性的违规核销差旅费问题,立案77件、处分76人。全区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136件。创新“1+5+18+X”工作模式加强日常监督,及时掌握全区政治生态状况,对700余个重点岗位排查廉政风险点1500多处,制定防范措施1400条。全区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842人次,四种形态之比为74:23:1:2,第一种形态2118人次,同比增长17.6%。对标看齐,建设“纪律部队”品牌。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地县两级监委组建挂牌,实现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全区监察对象由1.6万人增加到4.4万人,实现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组织地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166人到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集中轮训,采取上挂下派的形式提升素质能力。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3件、处置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