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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四种形态”

践行“四种形态”


  全区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842人次,四种形态之比为74:23:1:2,第一种形态2118人次,同比增长17.6%。深入推进践行第一种形态。多途径、多渠道、全方位拓宽联系单位问题线索来源。主要从日常监督、检查考核、专项整治和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其中践行“第一种形态”95人次。主要采取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利用巡察反馈问题问责等具体方式推进联系单位实践“四种形态”,并把实践的重点和具体着力点落在“第一种形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联系单位准确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以“第一种形态”的占比增长管住“关键少数”,放眼“绝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