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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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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持续推进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参与“法治兴安”创建,启动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大学习,全面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对《地区人大工委工作条例》进行修改,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建立地区人大工委党组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地委报告工作具体办法,修订地区人大工委与“一署一委两院”沟通联系机制,使人大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田翠丽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