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以全体委员会议为平台,通过听取“一署两院”和发改、财政部门情况通报,审议监督、提出意见;以重点提案办理为抓手,通过采取班子成员领衔督办、组织承办单位与委员面对面协商等形式,加大提案办理监督力度,提高提案办理落实效率,委员提交提案42件,立案办复27件,转为社情民意15件,委员满意率100%;以社情民意信息为载体,通过发挥政协联系面广、代表性强的特殊优势,及时准确了解社情民意,进一步畅通了民主监督渠道。同时,跟踪推进“提高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和恢复御寒津贴”“戍边人口政策争取”等重点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