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改革开放40年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于2010年2月正式运行。2011年,将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从行署办划转到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为重点,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地区、县区、乡镇、社区四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价格收费、就业和城乡低保、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信息实行动态公开。2012年7月,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进驻交易项目有工程建设、城镇绿化、政府采购、公路建设、营林工程、水利工程。2014年12月,开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企业、群众办事咨询、社会救助、行政投诉、意见建议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畅通企业群众诉求渠道。2015年8月,印发《大兴安岭地区网上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大兴安岭地区网上审批平台行政许可专用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9月,地区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开通运行。地区网上审批平台集网上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法制监督系统等多功能为一体,所有审批事项、依据、程序及办理进度、审批结果全部在网上公开。10月,印发《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工作方案》,指导全区行政权力一次性告知单和流程图绘制工作。2016年6月,政务公开职责划回行署办。12月,全区各县(区)全部建成开通运行网上政务服务中心,与省、地实现互联互通,提供24小时网上审批服务,并可异地办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机关人员、企业家、社区人员等17名同志为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监督员,对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办件、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统一规范窗口收费公示,对进驻窗口单位、服务机构收费进行规范,按照统一格式制作收费公示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等,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2017年,协调督促地县两级44家单位,依托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开展信息录入和事项标准化工作,地县两级4990个政务服务事项生成标准化目录清单。4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划出。2018年9月,设立综合服务窗口,促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有效融合,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答复、审批收件和网上审批事项代办申请等服务。11月,开通上线网上政务服务申报端APP,办事企业群众可随时通过手机移动端申报审批事项,并实现手机端办件查询、表单预填、网上评价、咨询投诉并接收办理结果。截至2018年末,地林直、中省直38家单位911个事项先后实现网上办理。12月25日,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