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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改革

公安改革


  持续推进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落实工作,研究制定《2018年全区公安重点改革任务清单》,年度10项改革任务全部完成。启动实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工作,全区公安机关任职资格转换72人,招录人民警察181人。成立地区公安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县级公安局长进班子,主动向地委行署报告《全区公安机关基本情况及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