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1件27人,纠正漏捕1件5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7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法院已改判。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监管活动中的问题和隐患,提出纠正意见5次,均被采纳。加强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指导力度,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7件,制发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27份。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7件,民行执行监督4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民事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