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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


  制定《大兴安岭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活动方案》,建立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台账,下发《扫黑专项斗争简报》。加强沟通配合,与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地委政法委、行署公安局沟通协调,参与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察活动和第二轮督导基层检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11月9日,在加格达奇区法院公开审理全区法院第一起涉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