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
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两院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及省厅有关文件的规定,全区有42个司法所,地、县两级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11人,其中,地局专职1人,呼玛县专职1人,其他市、县、区9人为兼职。全区制定出台各项规章制度30余部,与地区检察分院制定出台《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协作配合办法》。在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新林区、呼中区、松岭区及加格达奇区建设完成7个社区矫正教育中心,覆盖率100%,单建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