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改革开放40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
1998年,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大兴安岭林区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试点,拉开了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的序幕。1998年,林业集团公司认真编制各林业局木材产量及年度森林采伐限额调减方案,计划到2003年木材产量调减到214.4万立方米,确定当年木材产量310.3万立方米,比1997年调减28万立方米。2000年,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文件,大兴安岭林区“天保工程”正式开始实施。2002年3月,国家林业局批复《大兴安岭东部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7月,林业集团公司11个县(局)级实施方案率先得到国家林业局批复,全区“天保工程”规划设计全部完成。同时,加大“天保工程”的稽查力度,多次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天保工程”建设单位的自查结果进行复查,保证公益林建设、转产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2003年,林业集团公司木材减产到位,并积极开展“天保工程”中期评估工作,为“天保工程”政策不断完善和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2006年,“天保工程”政策进一步完善,启动混岗职工一次性安置工作,使全区5万多名混岗职工得到安置,在原来对职工养老进行补助的基础上对其余四项保险也开始进行补助。2008年,按照国家林业局的部署,林业集团公司开展对“天保工程”一期全面总结工作,为“天保工程”二期能够顺利启动实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2011年,“天保工程”二期启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明确“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作为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天保工程”二期启动实施各项工作,组织编制《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在“方案”编制过程中认真落实国家“天保工程”各项政策和目标,科学分解各项建设任务,使天保资金真正用到管资源、惠民生上来。2011年,共到位“天保工程”国家补助资金177227万元;木材产量按国家天保方案要求减少到72万立方米。认真组织中幼林抚育和森林补植补造试点工作。继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落实管护人员,合理确定管护模式。共落实管护人员17822人,建立全面系统的管护体系。2012年,结合实际,完善相关技术规程,合理进行任务分解,如期完成作业调查设计、认证及审批工作,抓住有利季节组织生产作业。2012年,共到位“天保工程”资金239042万元。其中含新增加的一次性安置职工保险补助60015万元,全部及时拨付到实施单位。2014年4月1日起大兴安岭林区全面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在国家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狠抓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工程任务,较好地完成“天保工程”各项工作。2015年,国家林业局共拨付给集团公司“天保工程”资金271865万元,森林管护费由5元/亩提高到6元/亩,比上一年新增森林管护费11709万元,新增“五险”补助资金26029万元。结合停止商业性采伐的实际,进行管护区区划布局调整,科学合理地确定林场(所)、管护区数量,全区新增设林场级森林管护区29个。同时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工作的开展,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配合国家评估组对新林、呼中两个林业局2011—2014年度森林抚育和补植补造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并得到国家评估组充分的肯定。2016年,管护费标准由6元/亩提高到8元/亩,森林后备资源培育标准也得到提高,补植补造由200元/亩提高到300元/亩,人工造林由300元/亩提高到500元/亩。2017年,管护费标准提高到10元/亩,又新增加贷款利息补助每年13840万元。2018年是大兴安岭林区实施“天保工程”的第20年。20年来,国家累计投入林业集团公司“天保工程”资金306.1亿元,减轻了企业负担,保证管护各项事业顺利开展,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培育与保护,转岗职工得到有效安置,林区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天保工程”实施后陆续建成管护区100个,落实管护面积1.17亿亩,安排管护人员1.78万人,建立1个管护总队、15个管护大队、100个管护中队的三级管护组织机构。通过实施“天保工程”的一系列管育措施和20年的休养生息,全区森林蓄积、面积及森林覆被率实现持续恢复性增长。大兴安岭林区森林面积由1997年末的9726.80万亩增加到2018年的10563.50万亩,增加836.7万亩。森林蓄积由1997年的4.98亿立方米增加到2018年的5.79亿立方米,增长0.8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1997年的77.65%提高到2018年的84.32%,上升6.67个百分点。林业集团公司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1997年3103元提升到2018年45238元,增长14.57倍,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林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