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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连崟至兴华公路连崟至阿木尔(长缨)段改扩建工程(变更)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省道连崟至兴华公路连崟至阿木尔(长缨)段改扩建工程(变更)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经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受漠河县公路建设指挥部的委托,规划院承担省道连崟至兴华公路连崟至阿木尔(长缨)段改扩建工程(变更)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工作,项目位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阿木尔林业局境内,项目新增用地面积5.63公顷,其中,林地面积5.31公顷,消耗林木蓄积116立方米。非林地面积0.32公顷(建设用地0.05公顷,水域0.27公顷),减少使用林地面积3.73公顷,保留使用林地面积55.31公顷,权属均为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