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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营林工作

森林经营

改革开放40年营林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80年,大兴安岭地委作出《关于加强营林工作的决定》,营林工作纳入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日程,进入发展阶段。1981年,地委决定林管局森林经营局与行署营林局合并,在政企合一的特殊管理体制下,为了便于上下对口管理,森工和地方局名仍予保留,机构设置12个科室和4个站。各林业局也相继充实机构和人员,组建以营林为主的森林经营所和营林大队,以及营林设计及营林验收队等。1982年,在松岭林业局建立古里机械化造林林场。1983年,首次在加格达奇进行兴安落叶松速生丰产林营造试点工作,进而各局相继开展此项工作;林管局制发《苗圃标准化技术管理办法》《更新造林技术管理办法》《营造速生丰产林技术管理办法》等。1984年开始,在营林工作中,借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经验,把承包经营机制引入营林生产之中,在古里机械化造林林场进行承包经营试点,探索出营林生产内部全员、全过程、系列化承包的路子,进而在全区全面推广。1985年,在地委确定的“以林为主、采育结合、多种经营、综合开发、改革开放、兴边富民”经济发展战略中,把营林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作为林区发展的战略重点,为营林工作的发展指明方向。1986年,根据林业部关于森工企业“六包三挂钩”承包的要求,把营林生产纳入企业承包经营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各林业企业对营林生产指标层层分解承包,使营林生产成果与职工、企业经济利益紧密挂钩,调动了企业和营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营林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营林事业的发展。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北部林区发生震惊中外的森林大火。火灾吞噬了塔河、阿木尔、图强、西林吉4个林业局(简称北四局)104.3万公顷有林地,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迅速恢复森林资源,防止生态环境恶化成为举世瞩目,全国关心的重大问题。1988年4月,林管局成立恢复森林资源领导小组。1989年,成立恢复森林资源办公室,负责恢复更新森林资源领导与协调工作,北四局也成立相应机构,专门配备营林业务副局长。全区充实和调整营林机构,形成地区营林局(林管局森林经营局)、林业局营林处、经营林场、苗圃、经营所或营林大队,作为营林生产管理部门的营林体系。1992年,全管局推行营林投入产出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生产经费有偿使用,将生产经费由拨款制改为贷款制,扭转了营林生产只讲投入不讲产出的状况,使营林生产走上了由投入型向效益型转变的商品化管理轨道。1994年,地委、行署、林管局作出《关于加强营林工作的决定》,对林业企业内部营林工作实行公司化改革,组建相对独立的半全能森林经营公司,推动营林事业的发展。1998年,大兴安岭林区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经营工作成为林区支柱产业之一。截至2003年底,全区累计完成森林抚育135万公顷,通过抚育使每公顷林木生长量由1.75立方米提高到3.69立方米,改善了林分结构,提高了森林质量。从2006年开始,营林工作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建设国家生态安全重要保障区和木材资源战略储备基地为己任,出台《关于加强营林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新时期营林绿化工作的意见》两个纲领性文件。至2008年末,全区开展70多个火烧迹地森林植被恢复、景观林建设、绿化工程等营林工程项目,全部实行招投标制,降低工程费7.72%。各项营林生产质量合格率平均提高近5个百分点,森林经营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2009年,国家开展中幼林抚育补贴试点,林业集团公司立即行动,结合大兴安岭林区的实际,组织制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管理(暂行)规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2009年中幼龄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方案》《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2009年中幼龄林抚育补贴试点技术要点》等有关办法、制度,为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2014年,大兴安岭林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建设生态功能保障区和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的目标进一步明确,为把中央投资的营造林项目做好,营林系统重新组建稳定的专业化的营林生产队伍,组建营林生产作业组600多个,近万人。修订并发布实施《大兴安岭森林培育技术规范》《造林技术规程》《大兴安岭更新造林技术规程》。推行标准化作业点建设,为职工生产劳动提供较为舒适的生活环境。加强技术培训,每年培训各类人员近2万人次。实行营林生产作业合同制,计划任务分配公示制,作业人员实名制“三制”制度和营林生产质量责任事故终身追究制的措施,保证了中央投资的营林项目高质量地完成任务。改革开放40载,全体营林人以“耕耘绿色做使者,生态建设当先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无私奉献,截至2018年,完成造林面积20.94万公顷,迹地更新面积126.33万公顷,森林抚育363.57万公顷,义务植树等植苗(零星植树)330.95万株,退耕还林43.62万亩;建成加格达奇等国家级森林公园4处,万亩种子园升级为国家级3A级旅游景区;采取全面监测、科学防控、检疫执法、综合治理等项措施,将森林病虫鼠害等生物灾害有效控制在有害不成灾范围之内,累计防治面积4008.5万亩,连续15年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零成灾的好成绩;实施林木种子储备制度,建成国家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两处,累计生产苗木7.5亿株。行署营林局于2012年获国家林业局授予“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2002年至今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2016年获黑龙江省工会授予“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