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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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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涵盖36个组织的安全责任清单和涵盖471个岗位的安全责任清单。召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次安委会季度会议、1次安委会专题会议,开展5次全员“安全日”活动。完成塔河县公司、漠河县公司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建立公司领导工作联系点制度和中层干部到岗履责制度,检查作业现场40个,检查“两票”(指工作票、操作票)363份。严格执行防火包保制度,明确防火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全年排查治理隐患113项。加强电网管控,全年执行电网检修停电任务169项,完成电网倒闸操作任务890项,下达各类调度指令2932次;避免输配电线路重复停电27条次,避免66千伏主变重复停电3台次;安全处理电网故障停电288条次、防火停电230条次。发布大兴安岭电网运行风险预警通知单15份。完成4起三级电网运行风险预警、2起五级电网运行风险预警保供电工作任务,实现预期安全目标。开展2018年迎峰度夏应急值班工作。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演练和水淹变电站防汛应急演练。加大基建改革12项配套措施落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完成呼玛220千伏变电站新增2号变压器投运工作。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收集整理重要用户档案22户,更新资料397份;开展重要电力客户用电安全周期检查4次、专项检查1次,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告知书79份。全年公司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未发生市、县以上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未发生五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件,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未发生六级及以上信息系统事件,未发生本单位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未发生其他对公司和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事件),累计实现安全生产439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