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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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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地委、行署统一安排,园区办开展区域协调发展落实行动工作,制定《大兴安岭对俄经济贸易合作园区与揭阳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并按照区域协调工作、地区《区域协调发展落实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工作,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对俄经济贸易合作园区区域协调发展落实行动工作推进方案》,按月、按季度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重新充实各个园区项目数据库,整理出项目3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