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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改革

农业改革


  开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落实行动,对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筛选、认定、包保、清理、规范等工作,新型经营主体总数达1010个,增长18.8%,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3个、示范家庭农场16个。完成全区79个行政村清产核资工作;完成4.4万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颁证率100%;完成美丽乡村6个示范村建设。


无人机喷洒农药
(行署农业农村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