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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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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17日,组建地区农业农村局。将地区农业委员会的职责,地区农业开发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职责,地区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职责,地区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职责,地区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及相关部门的绿色产品认证职责等整合,组建地区农业农村局,加挂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牌子。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地区农业委员会、地区农业开发办公室。

(韩玉辉 王国平 姚春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