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管理
水资源管理
全区水务部门继续组织开展《水法》宣传活动,印发宣传单、宣传画、宣传纸抽、宣传册,悬挂彩虹门、氢气球和条幅,报纸上刊登宣传文章,网站上刊登宣传信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按时上报2017年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自查报告和技术复核报告;由水务局牵头,联合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各县区进行现场考核;完成用水量调查统计与水质监测工作。完成2018年全区用水总量统计、2017年大兴安岭地区取水许可台账、水资源管理年报和水资源公报的填制上报工作;开展全区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工作,配合检测单位对全区进行3次取样检测。做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全区下辖的三县四区的污水处理厂,已有3家完成审批(漠河、塔河、呼玛),新林、漠河2017年完成审批,松岭区已编制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专家已审查完毕。做好行政权力流程再造上报工作。全区水利部门梳理现有权力和职责,重点加大行政权力流程再造的清理力度,最终确定保留75项行政权力清单事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保留11项,收费项目保留2项(水资源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抓好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10月29日,召开全区地下水管理保护工作推进会议,行署主管领导副专员于志浩到会并就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作重要讲话,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成立以主管副专员为组长的《大兴安岭地区节约保护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