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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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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环保督察共反馈10个问题。其中,4个问题已申请销号;3个问题整改完成;1个问题——“在用热电联产机组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加格达奇区、塔河县热电厂均开工建设;2个问题——“2000年至2010年之间森林郁闭度和水源涵养功能明显下降的问题”“近年来对湿地、草地、林地保护不够的问题”被列入2020年完成整改的挂牌督办问题,按序时进度完成2018年整改任务。接收省移交信访问题线索20件,已办结完成18件,剩余2件均是“加格达奇机场噪音扰民问题”,在整改中。2018年,全区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1起,其中,罚款17起,按日计罚2起,查封扣押9起,限产停产2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起,总计罚款数额77.5万元。大兴安岭地区环境执法业务骨干2人参加京津冀和汾渭平原强化督察及黑龙江省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工作,得到国家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