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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

污染源普查


  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区落实普查资金217.9万元,选聘普查指导员54人、普查员56人,形成环保部门牵头抓总,县(市)、区乡镇街道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完成入户普查工业企业产业活动单位49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31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2家、入河排污口12个、清查生活源锅炉157台、移动源44家。完成综合报表的调查工作,通过省级质量核查,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