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稳定
金融稳定
全面排查辖区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隐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民间借贷、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政府融资平台、互联网金融、上市公司、大型有问题企业和房地产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监测分析,实时掌握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防范风险的传导和扩大,维护区域金融安全。对太平洋人寿大兴安岭中心支公司开展现场评估,完善保险公司现场评估制度,明确现场评估内容,规范现场评估流程。持续提升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能力,丰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手段,通过综合执法检查、综合评价和重大事项管理,增强金融机构防范风险意识,提高稳健经营水平,全年接收重大事项报备19件。建立金融风险提示制度,通过约见谈话、金融风险提示函、通报等手段,进行风险提示。配合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清理、现场排查工作。配合加格达奇区金融办对风险预警公司开展协查。组织金融机构开展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模型识别点专题培训和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排查、宣传教育活动,印发《关于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制度的通知》。保持风险敏感性,不断完善重点领域、重点机构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安排。完成辖区4家投保机构的存款保险评级、保费的核算、收缴以及保费核查工作,对辖内投保机构的风险状况和适用费率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价和确定。提升金融稳定履职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