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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

简政放权


  建立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修订完善分局市场准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操作规程;改进高管考试流程,调整明确组织机构及各部门职责,建立监考人员信息库,实现随机抽取、轮换监考;强化属地监管,承接黑龙江银保监局下放审批权限,转变监管职能。各类业务、人员、机构实行报告制事项80项;行政许可审批30项,其中机构核准17项、高管核准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