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改革开放40年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

改革开放40年建设银行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仍具有财政和银行双重职能,接受财政部门委托,具体负责管理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和财务,办理基本建设拨款、结算和放款,是进行财政监督的国家专业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建设银行按照“哪里有重点建设,哪里就有建设银行”的原则,在加格达奇、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新林区、松岭区、呼中区、十八站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图强林业局设有分支机构。重点管理审查基本建设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财务决算、非标准设备价格、柜台审核5个环节,监督基本建设拨款。坚持现场检查与柜台检查相结合,设计概算审查与年度计划投资相结合,专项财务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监督基本建设资金合理使用。1979年,国家提出清理在建项目,缩短基本建设战线要求,大兴安岭地区建设银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在建项目调查,调整大兴安岭林管局总体设计概算调查,参与总体设计概算修订工作;参加“拨改贷”项目调查,提供翔实数据;开展专题调查,提出《塔韩铁路效益调查》《执行建筑业大流动资金调查》《团结水电站立项调查》《古莲河煤矿效益调查》等调查报告。1985年,金融体制改革,银行业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适当交叉”经营体制,试办储蓄业务。至1988年,储蓄业务在全辖开办。同年,国家预算内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全部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由无偿使用变有偿使用。大兴安岭地区建设银行组成2个工作组,到8个林业局和2个中直企业调查研究,结合大兴安岭地区基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拨改贷”工作方案,当年发放基本建设贷款11674万元。1990年,与住房改革相配套,开办房改金融业务。吸收房改资金存款600余万元,发放房改贷款250万元。1992年,大兴安岭地区全面推行住房制度改革,行署将房改金融业务完全交由大兴安岭地区建设银行承办。1993年,开办信用卡业务。成立加格达奇铁道支行。1994年始,国家成立开发银行,建设银行结束履行40年的财政职能,将政策性金融业务划归开发银行管理,开始向商业银行过渡。1996年3月26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实行贷款管理授权授信制度。同年,经核准,豁免“拨改贷”财政性贷款15007万元。1964—1997年,大兴安岭地区建设银行经办中央级预算内拨款212268万元,所拨款项建成8个林业局。形成木材生产能力485万立方米。1998年4月27日,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同年,开办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加快大兴安岭地区由福利分房向个人购房过程转化。2000年,完成贷款适时分类、动态管理、定期汇总上报工作。剥离呆账贷款9712万元。通过法律程序,办理7笔贷款诉讼案件,标的额1048万元。2002年,坚持“以存款资源换取效益资源、信贷营销并举”的发展战略。抓存款,压缩不良贷款,发展中间业务。存款余额21.6亿元,清收双呆贷款240万元,实现中间业务收入223万元。1998—2002年,累计发放基本建设贷款23722万元、房地产贷款31859万元、住房按揭贷款3050万元、消费贷款3158万元。2004年,扭转个人贷款低迷、贷款品种少等被动局面,推出个人耐用品消费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抵押消费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新项目。收回“双呆”贷款458万元。核销呆账758万元。开办电子银行业务。交易额3164万元。与9家房地产公司、14个开发项目签订房贷按揭协议,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10万元。2004年11月29日,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行。优化信贷结构、优化机构人员。化转“历史包袱”剥离可疑类贷款1.1亿元。撤并7个营业网点,完成减员计划。2005年,完成股份制改造。实行清收不良贷款风险抵押制度。免除天然林保护工程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15886万元。同年,DCC系统全面上线,柜面处理业务更加便捷,受到客户好评。2006年,实施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和风险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会计主管和风险主管派驻制度。扶持重点项目,先后为大兴安岭云冶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安岭超越野生浆果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项目累计融资8.84亿元,为企业壮大提供资金支持。贯彻地委、行署“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抓好精准扶贫工作,承担十八站乡创业村和呼玛县白银纳民族乡红光村定点帮扶任务。投入资金20240元为创业村进行自来水管道维修改造,解决无自来水问题;为村委会购买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配备农户POS设备,投入资金10000余元,改善村支部办公环境。2007年,落实高中生成长计划,支持社会教育事业。自2007年起,每年资助20名成绩优良、家境贫寒的高中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500元,连续6年,总计资助120人,员工为此项活动捐款14900万元。2008年,为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大兴安岭云冶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呼玛县公路管理站、大兴安岭电业局、大兴安岭电力工业局等企业累计发放公司类贷款49958万元;被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授予2008年度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金融贡献奖”。2009年,与地区财政、加格达奇区财政达成协议,独家代理公务卡业务。2010年,大兴安岭林格贝有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安岭中北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等7个外汇账户,结汇75万美元、外币存款13万美元,填补国际业务空白。被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授予大兴安岭地区2010年金融贡献奖。2011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党员示范岗33个、党员示范区23个,竭诚为客户服务。被大兴安岭地区创先争优领导小组评为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单位;被黑龙江省总工会授予百佳服务窗口称号。2012年,支持绿色矿业发展,为大兴安岭云冶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1000万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累计为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宾县有限责任公司、塔河凯达木业有限公司等7家中小企业融资13370万元。获2012年全区创建“三优”文明地区暨“城乡清洁工程”先进单位。2013年,向漠河顺天选煤有限公司、大兴安岭环盛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格贝有机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等17家小企业发放贷款22025万元。启动营业网点“三综合”推进工作,推动全行综合柜员制及综合营销团队的建设和推广,完成高柜区业务对公对私综合业务整合。2014年,深化银政合作,启动“助保贷”业务。支持林下经济发展,与大兴安岭兴财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与其签订合作协议,业务范围为向从事林下经济的种养殖、加工户及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助力全民创业,搭建“林保融”产品融资平台,办理“林保融”贷款44笔、金额220万元;协调解决“房易融”产品第二顺位抵押问题,实现“房易融”产品零突破。2015年,支持地方发展林下经济,为大兴安岭林格贝寒温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超越野生浆果开发有限公司、供热企业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全民创业发展,结合林业局现实需求,实现个人助业贷款“批发”投放,累计发放“林保融”个人助业贷款7125万元。2016年,推进渠道转型,加格达奇光辉路支行迁址。成立对公业务经营中心、个人贷款中心、信用卡中心,构建完善的业务转型架构和制度体系。2017年,投入扶贫捐赠资金1万元,帮助红光村购置垃圾箱13个、制作村委会外宣传栏1个、更换村委会内图书阅览室和活动室内室门2个。同年,新一代核心系统全面建成,为客户提供更加人性化、多功能服务。2018年,一般性存款日均余额714263万元,各项贷款余额65776万元,实现中间业务收入2259万元。实现净利润4740万元。同年,在全辖13家营业网点推出“劳动者港湾”,为环卫工人、快递员、出租车司机等劳动者提供歇脚喝水的地方,成为建行标志性公益服务品牌。